应营口建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的规定,我局于2025年1月17日组织召开了营东新城21号宗地项目规划条件调整专家审查会,与会专家听取编制单位汇报后,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,对修改论证技术方案及有关图件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,一致认为:在不影响公共利益和相关利害人的情况下,原则通过营口建恒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的规划条件修改论证技术方案。现将上述论证报告予以公示(邮箱lbghglk@163.com密码Ghglk513),如有异议,请与以下电话联系:0417-3865102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—2025年2月21日共30日。
营口市老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