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,提高政府投资效益,依据国务院《政府投资条例》、《辽宁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营口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(试行)》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经结合老边区实际,区发改局起草了《老边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。并于2023年9月25日面对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,截至2023年10月25日,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,
特此说明。
老边区发展和改革局
2023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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